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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及毕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03-12来源:放大 缩小
 

一、学位申请与论文评阅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毕业答辩申请与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位申请书一式一份,表中10、11页暂不填写(附发表文章、成果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论文(供专家评阅)硕士一式二份;博士一式三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到xsmao@sjziam.ac.cn);

4、学位论文评阅书硕士一式二份;博士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到xsmao@sjziam.ac.cn;

5、每位毕业生导师推荐10位论文评审专家信息备用。

以上材料于4月9日上午交人教部门202房间。

 

二、论文答辩

1、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答辩须在5月8日-5月20日完成;

2、组织实施:由导师或课题组组织组内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3、答辩规定:研究生答辩会必须按照《中国生院学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除本单位专家外一般应当有2名外单位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二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4、答辩决议书的填写:研究生答辩决议书必须当场填写,答辩完毕后第二天将整理好的答辩决议书等相关材料交到人教部门(截止日期5月21日)。

 

三、学位初审

5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初审。

 

四、学位信息填报及时间

学生答辩完毕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 http://www2.gucas.ac.cn/

填写个人信息和论文信息(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和密码学号后5位),截止时间为5月底。

 

五、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按《中国科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农业资源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细则》进行。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各章节一律采用1;1.1;1.1.1等形式。封面上编号、密级、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申请学位级别、学科、专业名称、论文提交日期和论文答辩日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单位等统一用四号宋体字(可到资料室查阅参考2007-2008年毕业生的论文格式)。

 

六、论文印刷与提交

学位论文反复修改定稿后,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印刷,每位毕业生由中心统一印刷30本,多印份数费用自理,将10本印刷后的论文交到图书室。

 

七、毕业派遣

6月份进行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签了就业协议的同学将就业协议书尽早交到人教部门,在6月15日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将进行统一派遣,之后签订就业协议的将单独派遣。(签到北京的学生同时交接收函)。

 

八、答辩后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节点

1、最新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一份(截止日期:5月21日);

2、填写学位信息(5月底之前完成);

3、毕业登记表(6月15日前);

4、离校登记表、宿舍和自习室钥匙、学生证等(离校前,最晚在6月30日前);

5、就业协议书:已经有就业单位的上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签订协议书后立即上交。

6、提交10本印刷好的学位论文到资料室(离校前,最晚到6月15日);

7、电子论文提交:在学位信息填报处按照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板(5月底前);另外离校前必须提交WORD或PDF格式的论文(统一交到学生会干部处,截止日期6月15日)。

 

九、其他

1、2010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等进行了文件修订和相关表格的修改,请毕业生一定按照最新文件要求、使用最新版表格。

2研究生毕业论文采取匿名评阅的办法,研究生导师和本人不得询问、干预学位论文评阅。

3、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生论文评语意见中如有“修改后答辩”的,请导师指导学生按照《学 位 论 文 修 改 说 明表》进行修改,然后再次送审原专家评阅,直到同意答辩,方能进行答辩,未接到论文评阅一律不得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4、答辩时间及答辩专家名单需提前2天报人教部门。

5、请各位导师及毕业研究生提前安排,及时完成论文写作、修改、打印、送审等相关工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和提交毕业材料的或毕业材料不合格的研究生只能等待下一年再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

有关工作进展,请及时与人教部门沟通。

 

人教部门

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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